基金机构奖励政策
1.设有基金小镇建设发展基金,支持入驻机构发展,对入驻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给予奖励、扶持:
对于符合条件的入驻机构,依据区域贡献给予最高80%的奖励;
对于符合条件的入驻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依剧个人贡献给予最高40%的人才奖励。
2、对入驻机构符合条件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协助办理北京市人才引进和工作居住证相关手续。
3. 对符合条件的入驻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购买、租赁北京基金小镇办公用房或住房,给予优惠补贴;协助符合条件的入驻机构工作人员申请人才公寓;
4. 入驻机构享受北京基金小镇基金业交流平台、基金业研究创新平台、基金发行服务平台、股权交易平台以及实体经济金融服务平台提供的服务;
5.享受北京基金小镇国际会议中心、北京基金小镇共享中心提供的相关会务服务;优先参加北京基金小镇举办的各类金融论坛、沙龙,及专业培训;
6.重大、重要项目,可一事一议,一企一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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