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私募 合规日历!蹦蹦跳跳 来啦!
时间 | 事项 |
2 | 年度信息更新 |
7 | 量化私募运行报表 |
7 | 1月月报 |
15 | 资管增值税申报 |
25、26 | 基金从业考试 |
4.30 | 管理人审计报告 |
6.30 | 其他报告 |
私募管理人年度信息更新
报送时间:2月2日前
报送对象:全体私募管理人
报送系统:AMBERS系统
1、每年至少1次,无上限。
2、主要包括机构基本信息、相关制度信息、分支机构/子公司信息及关联方信息、管理人合法合规及诚信情况、机构类型及业务类型、出资人、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管理人挂牌上市等。
3、如涉及出资人变更、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变更,此处只能对已有内容进行更新,不能进行实质的变更操作;如需变更,需要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
4、管理人信息更新为自动办理。
5、如管理人在年度更新时无需要更新事项,在相关开放窗口的界面点击“提交”即可。
报送时间:2月7日前
对象:收到协会通知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报送系统:AMBERS系统
(ambers.amac.org.cn)
根据中基协AMBERS系统《关于上线“量化私募基金运行报表”的通知》,相关私募基金管理人每月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含)报送“量化私募基金运行报表”月度报表;不报送或者逾期报送达到2次及以上的管理人,将被列入信息报送异常机构,协会将在官网予以公示,并视情况进一步采取自律措施。
报送时间:2月7日前
对象:单只私募证券基金规模≥5000万元
报送系统:信披系统
(pfid.amac.org.cn)
依据:《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1.达到5000万市值即开始申报(管理人可手动创建报告,如已过了月报报送时点,可下月开始申报,不论当前市值多少,历史达到过5000万市值就需要申报)。
2.协会鼓励私募基金管理人主动报送规模不足5000万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月度报告,以此积累业绩,为今后从事投资顾问业务积累信用(需手动添加创建,“报告管理-新建报告-月度报告”)。
3. 需向协会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系统和投资人双向报送。
资管增值税申报
报送时间:2月15日前
报送对象:一般纳税人的私募管理人
报送系统:各地国税局网上申报系统
不同地区存在一定差异,具体以当地国税局公告为准;
自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对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基金从业资格专场考试
考试时间:2月25日、26日
考试名称:2023年度基金从业人员资格专场考试第1次
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烟台、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银川、西宁、呼和浩特、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乌鲁木齐、佛山、苏州、徐州、赣州、金华、温州、泉州、珠海、拉萨等45个城市
私募股权/创投基金
截止时间:4月30日
报送对象:全体私募基金管理人
报送方式:资管系统
1、需同步报送私募管理人审计报告。
2、“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文件”是两份文件,管理人编制的年度财务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其中,财务报告可以使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后附的财务报告版本。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的具体编制要求以财政部相关准则要求为准。
3、目前,中基协资管平台私募管理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填报系统已根据新会计准则更新。
4、中基协鼓励私募管理人出具“鉴证报告”,不强制。
2022年年报及审计报告
截止时间:6月30日
报送对象:私募股权/创投基金
报送方式:信披系统
1、报送基金基本情况、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投资运作情况、基金费用明细等。
2、需同步报送基金产品审计报告。
3、受到疫情等因素影响,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可能会延长,建议大家提前准备起来。
年度财务监测报告
截止时间:6月30日
报送内容:私募股权/创投/资产配置基金年度财务监测报告
报送对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含FOF)、创业投资基金(含FOF)及私募资产配置基金
报送方式:资管系统
1、基金清算前需填报完成年度财务监测报告。
2、对于更换管理人的基金产品,2021年度私募基金财务监测报告的填报主体以系统生成的待办任务为准。
3、如果基金成立日在2022年10月1日(含)之后,2022年度的财务监测报告信息中“审计信息”栏目为选填项,仅需按表格中的数据格式填写财务监测报告即可;其他基金需同步上传审计报告,具体情况可关注系统待办情况。
来源:私募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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