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管理人,九月合规日历
图片来源:网络
报送时限:09月07日
报送对象:单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规模≥5000万
报送方式: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系统
法规依据:《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1. 达到5000万市值即开始申报(如果已过了月报报送时点,可下月开始申报)。
2. 协会鼓励私募基金管理人主动报送规模不足5000万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月度报告,以此积累业绩,为今后从事投资顾问业务积累信用。
3. 需向协会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系统(https://pfid.amac.org.cn)和投资人双向报送。
报送时限:09月07日
报送对象:收到协会通知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报送方式:AMBERS系统
事项说明:
根据中基协AMBERS系统《关于上线“量化私募基金运行报表”的通知》,相关私募基金管理人每月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含)报送“量化私募基金运行报表”月度报表;不报送或者逾期报送达到2次及以上的管理人,将被列入信息报送异常机构,协会将在官网予以公示,并视情况进一步采取自律措施。
报送时限:09月14日
报送对象:收到协会通知的私募证券管理人
报送方式:AMBERS系统
事项说明:
2022年7月底,协会发布《关于试运行“规模以上证券类管理人运行报表”的通知》,通知表示,为完善私募基金信息监测体系,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将于2022年8月1日上线试运行“规模以上证券类管理人运行报表”月度报表,试运行期间为2022年8月至2023年1月(2023年1月报送2022年12月份月报)。相关管理人需于2022年8月31日前(含)完成首期填报工作,此后于每月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含)完成当期填报。
报送时限:09月15日
报送对象:一般纳税人的基金管理人
报送方式:各地税务局电子税务网站
事项说明:
1. 一般来说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为月报,每月需要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城建、教育、地方教育)。
2. 产品只需要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合并在管理人增值税申报表中一同申报,申报周期与管理人一致。
特别提醒:
2027年12月31日之前,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报送时限:09月30日
报送对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
报送方式:向基金业协会信披系统和投资人双向报送
报送渠道: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系统
事项说明:
报送基金基本情况、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投资运作情况、基金费用明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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